左海聪教授,湖南郴州人。1984年-1995年,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,获法学学士、硕士和博士学位。1994-2007年,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工作,先后任讲师(1994年)、副教授(1996年)和教授(2002年)。曾任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学者(1998-1999)、美国乔治城大学富布赖特研究学者(2005-2006)。2007年9月调入南开大学法学院,2007年9月至2017年6月任法学院院长

左海聪教授,湖南郴州人。1984年-1995年,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,获法学学士、硕士和博士学位。1994-2007年,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工作,先后任讲师(1994年)、副教授(1996年)和教授(2002年)。曾任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学者(1998-1999)、美国乔治城大学富布赖特研究学者(2005-2006)。2007年9月调入南开大学法学院,2007年9月至2017年6月任法学院院长
左海聪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、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。兼任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,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,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 天津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,提案委员会副主任,天津市津南区第九届政协常委。
2019年加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